设计感言
Posted in 未分类 on 3月 11th, 2008 No Comments »
在设计中我们往往会运用,平衡、对称、对比、呼应、比例、弦律、等等构图原理进行设计。
个人理解这些原理还是可以灵活运用的,比如现实中,太平衡的东西可以打破一点,反而会更增灵气。完全对称的东西也可以通过装饰来“破坏”一下,发免失之呆板。相反,一个构图很不规范的情况下,我们就要想办法让之和周围的环境协调起来。
总之,感觉装饰和中庸之道差不了多少:不协调的,使之协调,不平衡的,使之平衡,相反,破坏它。只有这样,才是设计至理。
